澳大利亚提高对未能与当地媒体达成新闻合作协议的科技巨头的征税比例8 月 3 日收藏澳大利亚政府将拟议的「新闻谈判激励计划」征税比例从 2.25% 上调至 2.5%,该税费仅按科技公司广告收入计算,适用于在澳拥有「重要」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当地收入超 2.5 亿澳元的公司,取消了专业社交网站豁免条款,LinkedIn 被纳入监管,所筹资金将用于支持本地新闻业。澳大利亚提高对未能与当地媒体达成新闻合作协议的科技巨头的征税比例格隆汇澳大利亚调整拟议新闻付费规则:改按数字广告收入 2.5% 计算IT 之家澳大利亚新闻付费法案拟调整:税率提高至 2.5%,基数改为「数字广告收入」格隆汇专业版功能登录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