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迎来「四个支柱」监管要求
5 月 20 日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对保险资管公司提出以「四个支柱、四项目标、16 项核心要素」为框架的监管要求。第一支柱聚焦受托责任和投资者保护,解决信息不对称与代理问题,关注履职尽责、信息披露等要素。第二支柱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与金融市场关系,控制风险敞口、清理通道业务等。第三支柱着眼市场效率和稳定性,规范与金融同业关系,统一监管规则、加强自律管理等。第四支柱注重金融稳定与宏观审慎,规范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关系,引导回归本源、强化风险防控等。同时强调保险资管需坚持高质量发展,避免同质化和「内卷式」竞争,聚焦主业,依托「长钱长投」优势投身金融「五篇大文章」,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路径。
保险资管迎来「四个支柱」监管要求
新浪科技/华尔街见闻/界面/财联社/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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